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涵盖大多地区独立屋、连排别墅、公寓等不同房屋的出租、转租等业务,满足房东、租客的不同出租、寻租需求,为留学生、新老移民提供在大多地区温馨的家。

租房常见问题集锦

Q&A

01 | 租房一定要签租约吗?

房客搬进房东的房子,一定事先会有交流的说好一个双方都同意的条件的,但它不一定非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,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,因此口头的协议也是有效的,只要房东和租客双方认为口头协议能够得到执行和遵守就行。只有租住家庭护理房屋的情况是例外。

不过,一旦在租房居住期间出现纠纷,口头协议往往很难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害并最终平息争端。

02 | 书面租约应包括社么内容?

如果房东和租客确认要有书面的租约,那内容必须包括

  • 双方法律认定的姓名和房东地址,以确保一旦租客有疑问或是有异动,能及时通知房东。
  • 租客入住的日期
  • 租金
  • 租金支付日期
  • 房东所提供的设施和服务项目
  • 除房租外租客必须支付的其他费用及额外收费项目

03 | 房东要求租客遵守的规定

除此之外租约中还应该包括什么内容,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要求,如果房东或租客担心条款有遗漏措词不当,可以登录: www.ltb.gov.on.ca/en/Key_Information/STEL02_111384.html

上面列有各个地区法律服务机构的名单,与其中机构联系,进行咨询或索取租约样本和有关表格。

04 | 房东加租政府有规定吗?

租客租房时,第一个租期的租金是双方协商谈妥的,按租客保护法的规定,房东第一次加房租必须是在租客入住12个月之后,然后每12个月中可以加一次租。

安省每年会对房租价格出一个指南,大多数情况下,租金的涨幅应该在这个指南所规定的范围之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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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 | 涨房租之前房东应该先通知吗?

是的,如果房东决定加租,必须在加租开始之日前 90 天通知租客,而且必须是书面通知,上面要写明新的租金是多少,从哪一天开始实行。

这样才能保证租客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决定,一旦租客认为租金太贵而不续约,有时间另找住所。

06 | 房东要给租金的收据吗?

如果租客提出要收据,房东不得拒绝,而且不能收取开收据的费用。除此之外,租客还可以就房东在任何方面的收费索取收据,如果房东拒绝,就是违反了有关法规。

即使是已经搬出的租客,只要搬出期限没有超过一年,仍然可以向前房东索取相关付费的收据,房东照样不能拒绝。

07 | 收据上应该有什么内容?

收据的内容应该包括所租住房屋的具体地址、租客的姓名、收费项目及其金额、付款日期;房东姓名、房东或其代理人的签名。

08 | 谁对房屋的维护有责任?

房屋的保养和维护是房东的责任,即便租客在入住之前就发现房间有问题,或房东在租赁合同上注明租客有责任维护房屋,从法律上讲,责任还是在房东身上。

但是,租客有义务保持所租住空间的整洁,如果是租客的原因导致房屋内的出租设施有任何毁坏,租客则要支付所有的修理费用。